本文是学习GB-T 33535-2017 职业介绍服务规范.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介绍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对象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监督、评价与
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职业介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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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38 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
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T 33527 公共就业服务 总则
GB/T 33528 公共就业服务 术语
GB/T 33531 就业援助服务规范
GB/T 33532 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
GB/T 33534 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
GB/T 33553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
GB/T 33554 职业指导服务规范
GB/T3352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求职登记 job application registration
为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办理求职信息登记手续的服务。
3.2
岗位推荐 post recommendation
根据劳动者的求职意愿和个人条件,向其推荐岗位信息的服务。
3.3
招聘登记 job vacancy registration
为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办理招聘信息登记手续的服务。
3.4
用人推荐 candidate recommendation
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和工作要求,向其推荐劳动者的服务。
GB/T 33535—2017
4.1.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按照GB/T 33553
的规定,在综合性服务场所内设置职业介绍服务区域或
服务窗口。
4.1.2
职业介绍服务区域应设置接待服务区、现场招聘洽谈区,宜设置独立的自助式职业介绍服务区。
4.1.3 职业介绍服务区域应明亮整洁。
4.1.4 职业介绍服务区域应设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识。
4.1.5
职业介绍服务区域应建立局域网和互联网支持平台,配备使用职业介绍业务软件,宜开设无线
网络。
4.2.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按照服务对象的数量和工作量,配备数量适宜的职业介绍工作人员。
4.2.2
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应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职业介绍业务理论知识、
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4.2.3
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细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协商的原则,提供公平服
务,并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隐私。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a)
日常服务包括求职登记、岗位推荐;招聘登记、用人推荐,可采用现场、网络、自助终端机等各种
方式。
b) 招聘会服务包括组织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
c) 信息服务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信息维护。
6.1.1.1 核实劳动者身份信息。
6.1.1.2 采集基本情况和求职意愿等信息。
6.1.1.3 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信息服务。
6.1.1.4 登记并录入信息材料。
6.1.2.1 了解劳动者求职需求。
6.1.2.2 指导、帮助劳动者查询岗位信息。
6.1.2.3 向劳动者推荐与个人情况相适宜的岗位。
GB/T 33535—2017
6.1.2.4 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信息。
6.1.2.5 对劳动者应聘情况进行跟踪与回访。
6.1.3.1 核实用人单位资质。
6.1.3.2 采集基本情况和招聘需求信息。
6.1.3.3 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信息服务。
6.1.3.4 登记、发布、存档信息材料。
6.1.4.1 了解用人单位招聘需求。
6.1.4.2 指导用人单位查询求职信息。
6.1.4.3 组织人员面试。
6.1.4.4 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信息。
6.1.4.5 对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进行跟踪与回访。
6.2.1.1 提供专门的招聘展位。
6.2.1.2 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审核、发布招聘信息。
6.2.1.3 指导劳动者填写求职表格。
6.2.1.4 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现场面谈。
6.2.1.5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信息。
6.2.1.6
对用人单位现场招聘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统计、分析、总结。
6.2.2.1 提供专门的网络招聘平台。
6.2.2.2
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审核劳动者求职信息。
6.2.2.3 发布招聘和求职信息。
6.2.2.4 匹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发布的信息。
6.2.2.5
跟踪了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发布信息的最新状态,及时修改与调整,对用人单位网络招聘情
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6.3.1.1 收集汇总职业供求信息。
6.3.1.2 对信息进行甄别、修改和完善。
6.3.1.3 将信息准确录入职业介绍业务管理系统。
6.3.2.1
根据信息的性质、内容或特征,区分相异信息,整合相同或相近信息。
GB/T 33535—2017
6.3.2.2
对分类后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编辑,客观反映调查对象的情况。
6.3.2.3
通过电子屏、触摸屏、信息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发布。
6.3.3.1 即时对信息进行有效性更新。
6.3.3.2 对发布的信息及信息更新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7.1 核实劳动者身份信息时,应核实其身份证件、知识技能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7.2
核实用人单位资质时,应核实其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政府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
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7.3 了解劳动者求职需求时,应了解其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就业现状等内容。
7.4
了解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时,应了解其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
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7.5 对需要进行职业指导的服务对象,应按照 GB/T 33554
的规定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7.6 采集录入服务对象信息时,应将信息内容及时、完整录入职业介绍业务系统。
7.7
提供岗位推荐和用人推荐时,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采取人工查询、自动匹配、邀约面谈等方式推
荐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
7.8
开展招聘会服务时,应针对劳动者群体特点和用人单位行业类型,组织提供专场或综合性等多种
形式的现场或网络招聘会。
7.9
提供信息服务时,应通过开展需求调查、监测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招聘登记信息,核实信息
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7.10
对服务对象进行跟踪与回访时,应采取现场走访、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了解劳动者求
职或用人单位招聘情况,并对服务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7.1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需求,按照 GB/T 33527
的规定综合提供政策咨
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全程记录提供
服务情况。开展就业登记应按照GB/T 33532 实施。开展失业登记应按照GB/T
33534 实施。
7.12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按照GB/T33531
的规定,对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优先服务和重点帮助。
8.1.1
应主动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依据、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渠道等信息,维护服务对象的
知情权和监督权
8.1.2 应对职业介绍服务实施内部监督和审核,并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8.1.3 应根据监督和审核结果,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提高社会满意度。
8.2.1
应采取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开展以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为核心要素的服务质量评价。
8.2.2 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按照GB/T 19038 和 GB/T 19039实施。
GB/T 33535—2017
应提供现场、信函、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明确专门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将投诉
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8.4.1
应根据服务评价对职业介绍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
8.4.2 应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公共服务效能的提升,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GB/T 3353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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